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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点击数:

校属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走深走实,现就相关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坚决抗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准确把握中秋、国庆假日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统节日文化结合融合,着力营造风清气校园政治生态和廉洁文化环境。各基层党委书记、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鉴,共同抵制歪风邪气。

二、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单位(部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弘扬清风正气,倡树清廉家风,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不闯纪法“红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要严格遵守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和各类规章制度,严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强化安全意识,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守牢安全防线。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贪腐诱惑,严禁公款购买、违规收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等;严禁借机违规吃喝、公费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学生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宴请等;严禁酗酒贪杯、酒驾醉驾;严禁未按规定请假报备私自外出;严禁违反节日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离岗。学校各单位(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惕性,督促教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紧密关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等,及时掌握师生动态,加强统筹调度,营造遵规守纪、平安稳定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各基层党委、单位(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职责,精准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问题,拿出严的措施、落实严的要求、巩固严的氛围,加强节前提醒,做好事前预防,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校纪委。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畅通节假日期间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严查快处,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719-8891077;

举报邮箱:hbyyxyjw1077@163.com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409/t20240912_374829.html

2.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典型案例https://www.hbjwjc.gov.cn/xwtt/150324.htm

3.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http://m-hbjwjw.cjyun.org/p/64565.html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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