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科研助理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考试时间:2022年5月17日全天
二、招聘岗位
岗位:科研助理岗位(1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网上公示3天(5月12日-5月14日),名单见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招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现场复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00—8:5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科技园2楼会议室(茅箭区上海路)
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本人简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安排
1.笔试。专业知识综合考核,满分100分。考生迟到15分钟,取消笔试资格,考试完毕后方可交卷。现场阅卷,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0: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科技园2楼会议室(茅箭区上海路)
2.公布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网址:
湖北医药学院(https://www.hbmu.edu.cn/)通知公告栏
3.面试。满分100分,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环节计算考生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
具体程序:
①个人介绍:包括专业知识背景、基本情况简介等,限时3分钟;
②评委现场提问: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等,限时7分钟。
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16:0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科技园2楼会议室(茅箭区上海路)
4.综合成绩评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总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
5.招聘结果公示。考核结束24小时内,招聘结果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网址:
湖北医药学院(https://www.hbmu.edu.cn/)通知公告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朱根黄晶晶
电话:0719-8875336
六、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参考依据。
七、防疫要求
1.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笔试、面试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主动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每日17时更新)有关通告: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请考生进一步关注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不能按要求提供防疫证明材料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3.考生进出我校,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原则上考生考核结束后30分钟内离开校园。
4.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2),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湖北医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