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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各岗位考核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感谢对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的关注。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公示3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招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非教学专技岗、辅导员岗考生于2022年5月29日上午7:00携带相关证件到湖北医药学院8号教学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将在当天上午8:00准时进行,具体考试信息详见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任教师岗考生于2022年5月30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

3、考生现场复审需提交材料:本人简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或高中以后大学期间的所有学习经历等信息要完整),身份证,高中以后大学期间各个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三个月内“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应聘辅导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宣传部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就读高校二级学院分党委或学校党委组织部等党委部门开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如在职有工作单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在5月23日前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发至所报考岗位二级学院或部门联络人的邮箱(详见附件2)。

4、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湖北医药学院8号教学楼,联系电话:0719-8875316。

二、考核组织

(1)非教学专技岗、辅导员岗

1、笔试

时间:5月29日8:00准时开考,开考后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取消笔试资格。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公示(5月29日13:30左右)

在各类岗位中按成绩排序,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公示,同时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5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最终成绩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2)专任教师岗

面试时间:2022年5月3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笔试、面试及最终成绩公示地址:湖北医药学院8号教学楼前,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

注:如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通知

5、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按1∶1的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报经学校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予以录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三、违纪违规处理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思想政治和品德考察,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岗位。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2)全程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3)严明工作人员纪律,实行链条式管理,加强环节约束,工作人员出现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将严肃惩处。

四、其他说明

(1)按照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 3,如未达到比例,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比例计算办法:岗位计划数与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考核人数之比。

(2)拟录用人员若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前传真或快递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政治思想鉴定,如在正式报到签约前不能提供且未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正式报到时间以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具体通知为准)。

(3)未尽事宜,以《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的公告》为准。

五、防疫要求

1.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进入校园和笔试、面试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主动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2.每位考生须提前熟知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根据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堰(返堰)人员、我省确定的省外管控区域来(返)堰人员,实施“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省内来堰和市内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一切防疫措施以湖北省及十堰市最新防疫政策为准,可向湖北省及十堰市疫情防控部门咨询。不能按要求提供防疫证明材料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3.考生进出我校,须接受防疫管控,原则上考生考核结束后30分钟内离开校园。

4.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4),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

六、友情提示

1.如有疑问,请考生提前与报考的二级学院或部门沟通对接相关事宜。

2.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疫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3.部分岗位考生人数较多,可自备饮食。

4.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公示期为3天(5月11日—5月13日),公示期内对招聘方案及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纪委:0719-8891077

邮箱:hbyyxyjw@163.com

人事处:0719-8875316

邮箱:hbmursc@163.com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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