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依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17级学生执行《湖北医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医药行发【2017】43号)关于转专业的规定,2016级学生执行旧版的《湖北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医药行发【2016】33号)关于转专业的规定。
本部2016级尚有去年剩余转专业计划今年可继续执行。转专业原则:文科不能转入理科,理科可以转入文科;一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五年制大二学生平级编入相应班级(仅有少数2016级5年制专业还有计划,具体附后),四年制大二学生降级编入相应班级,降级转专业学生占2017级转专业计划。
药护学院2016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遵纪守法,申请转专业前未受过任何处分;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学业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或在班级排名前30%。
附:1、2016级转专业执行计划
2、湖北医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教 务 处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