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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课外教学工作量核算项目的论证结果及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各学院的申请,教务处对新增课外教学工作量核算项目进行了汇总。2017324日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对该项目进行论证。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到36人,实到27人。研究决定赞成票超过2/3为通过,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结果如下:

1.药学院等校内实习生带教指导老师工作量增加2学时/学生/月(9个月/年)。(同意4票,未超过2/3

2.护理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理论培训工作量72学时/年。(同意15票,未超过2/3

3.各学院实习前强化训练工作量。(同意16票,未超过2/3

4.院系编制的教学文件如实验课操作指南、课程学习指南,计算一定工作量(学院层面),(备注:学校统一安排的编制教学文件计算工作量。)(同意10票,未超过2/3

5.院系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各种评审的工作量。(同意12票,未超过2/3

6.各学院教师指导学生活动工作量,如社团活动、辩论赛评委、技能比赛培训(临床技能、药学技能)、专业竞赛出题评审(中药鉴定大赛)、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量。(同意10票,未超过2/3

7.出试卷和阅卷工作量涵盖学时工作量中,不另行计算。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尊重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同意上述结果。但是,以上相关工作如果是必须的,各学院要正常开展,相关工作量津贴从各学院划拨津贴中解决。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2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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