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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分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来源:研究生处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稳步健康发展,经各二级单位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报经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决定对我校2016年度学科建设经费进行统一分配。

   2016年学校可分配学科建设经费738万元,各附属医院配套经费616万元,合计1354万元。从2016年起我校学科建设项目实行二级单位负责制,所有项目经费分配到各二级单位(前期分配经费总额的70%,剩余经费的分配根据各单位截止到今年9月底经费的使用情况而定),各单位实行限额度使用,各二级单位不单独设学科建设项目经费账户。学科建设经费可以使用的范围和财务报销程序符合湖北医药学院财务处相关文件要求。

   要求附属医院,请各附属医院落实配套经费。各附院用于下列项目的经费可以视为配套经费,包括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实习实训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及学科骨干人才培训;学术交流和成果奖励等,支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研津贴、导师津贴和论文开题答辩经费等。按湖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对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估要求,审查配套经费时,需附院提供配套经费开支的分类明细及报销凭证单。

   请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落实好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将按季度通报各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经费执行进度,年度项目绩效考核将依据各单位的申请表进行考核。

附件: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分配一览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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