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接鄂教财【2010】15号《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审计机构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通知,我校审计处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机构”,审计处处长金仲雅同志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先进个人”。
多年来,我校审计处在校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监督、协调、指导”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卓有成效的开展审计工作,在基本建设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此次表彰,不仅是对近年来我校审计工作的肯定,同时激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努力,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建设,加强审计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当好“经济卫士”,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廖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