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锲而不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树立文明节俭新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守纪律规矩
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清明节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得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不得违规使用公款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得借祭扫或亲属去世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值班值守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电话不畅通和酒后上岗;不得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当前,正值全市森林防火期,要严格规范野外用火,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因自身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发生。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要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扛牢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把节日正风肃纪与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违规打牌和赌博专项整治、深入纠治违规公款旅游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传达学校各项纪律要求,及时提醒、制止、纠正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见行见效。
省纪委近期发布一期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展播,请各基层党委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收看,具体见校纪委微信公众号。
三、严肃监督执纪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责任,纪检委员要发挥好监督的“探头”作用,通过会议、谈心谈话、办公群等方式提醒到位每一位同志,要准确掌握所属党员、干部、教职工节假日去向,并对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要督促所属部门、科室、教研室等抓好节日值班,落实好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组织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规移交校纪委。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节假日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抽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的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88、8891077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