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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1日    来源:高教研究所​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更高水平教学成果。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与管理办法》,参照省教育厅工作惯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本年度课题申报采取“一次集中申报、统一组织评审、分类推荐立项”的工作方式,即:在先行确定校级项目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教育厅等教学研究项目。未获得校级立项资格的课题,将不能被推荐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级别课题。

(二)为进一步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提高项目评审效率,本年度教研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各学院教研项目申报数量严格按照2025年度绩效考核二级学院教研项目考核目标任务数1:1.5的比例控制(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立项项目的基本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为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年度教研项目申报以《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校本教研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和选题方向,指南涉及我校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大方向,不是具体的项目名称,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

(三)鼓励学院围绕国内外医学教育和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热点和重难点问题,组建教研团队,凝练研究方向,组织教师开展研讨,在此基础上确定教研课题选题。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的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管理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学院在推荐时可放宽至初级职称。

(2)教学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学院在推荐教学研究项目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

2、已主持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或近两年被撤销教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25年教学研究项目。

3、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限报1项教学研究项目,最多参加1项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课题的研究。

四、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请人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3)申报时间统一填报为2025年5月,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报:2025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二)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组织初评,并务必于5月2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高教研究所,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资料目录包括:《立项申请书》(1式3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材料均需签字盖章;同时报送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资料。

(三)高教研究所将在6月份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文立项。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指导组织一线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积极申报。

(二)由于限项申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院级初选严把审核关,切实保障教研项目的申报水平和申报质量。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研究所,联系人:张凤尧,联系电话:8891086,15972599328/669328。

专此通知。

附件:

高教研究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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