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6教育教学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质量教学项目,推动教师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改进课堂教学内容和形式,强化课堂互动与实践教学,突出能力培养和目标导向,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第一批示范教学项目评选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全校在岗任课教师(含专职、兼职),且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学评教评分都在90分及以上。申报涉及课程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连续开设2年(含2年)以上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申报涉及单位为与学校签订有正式协议的实践教学基地。申报类别为示范教案、示范课堂、示范团队和示范基地四类,每个类别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评选条件
(一)示范教案评比标准
1.教学目标(10分)
对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与OBE产出导向。知识、能力、素质三维清晰,可观测、可评价。贴合学情,难度适中,兼顾分层与拔尖。
2.教学内容(30分)
科学准确、逻辑严谨,无错误;重点突出、难点拆解到位。融入课程思政,价值引领自然不生硬。对接学科前沿、行业标准、科研反哺教学;体现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
3.教学设计与过程(25分)
环节完整:导入—讲授—互动—练习—小结—作业—板书/PPT设计。以学生为中心:案例/项目/问题驱动、小组研讨、翻转课堂等。时间分配合理,课堂互动与形成性评价设计明确。
4.方法与技术(10分)
教法适配内容:讲授、讨论、实验、仿真、混合式等。信息化手段恰当:智慧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在线资源有效运用。
5.课程思政与育人(10分)
有机融入专业知识点,
贴标签;体现家国情怀、科学精神、医学伦理、师德规范等。达成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位一体。
6.评价与反思(10分)
过程性评价:提问、测验、作业、展示、项目等多元考核。教学反思:改进措施、迭代优化、持续闭环。
7.规范与特色(5分)
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排版清晰;符合学校模板。教学创新、特色鲜明、可复制推广。
(二)示范课堂评比标准
1.教学理念与目标(10分)
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OBE)。教学目标明确、可达成、可评价,贴合专业培养要求。目标与内容、方法、评价高度一致。
2.教学内容(25分)
内容准确严谨,逻辑清晰,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有方。融入学科前沿、行业标准、科研反哺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典型、时效性强。
3.教学设计与组织(25分)
结构完整:导入、展开、互动、小结、作业/拓展层层递进。时间分配合理,节奏把控得当。学情分析到位,因材施教,有分层设计。
4.教学方法与手段(15分)
教法适配:启发式、问题驱动、项目式、案例教学等。互动有效:提问、讨论、小组活动、即时反馈。信息化运用恰当:智慧教学工具、虚拟仿真、在线资源等服务教学,不炫技。
5.课程思政(10分)
自然融入,不贴标签、不生硬说教。结合专业特点,体现科学精神、家国情怀、伦理规范、人文素养。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统一。
6.教学素养与教态(10分)
语言规范流畅、普通话标准,表达生动有感染力。教态大方,板书/PPT设计规范美观。课堂驾驭能力强,能应对突发情况。
7.教学效果与特色(5分)
学生参与度高,思维被激活,课堂氛围好。形成性评价落实,当堂目标达成度高。有教学创新点,可示范、可推广。
(三)示范团队评比标准
1.团队带头人与结构(15分)
带头人教学水平高、教研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团队梯队合理,老中青结合,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健全。专兼结合,有行业导师、实践导师和跨学科老师。
2.教学建设与改革(30分)
承担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新工科等建设项目。开展OBE、混合式、翻转课堂、项目式、虚拟仿真等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优化成效明显。主编/参编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
3.课程思政与立德树人(10分)
构建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有示范课、典型案例、教学研究成果。育人成效显著,学生评价、社会评价良好。
4.教学研究与成果(20分)
主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获教学成果奖(校级、省级、国家级)。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模式/范式。
5.实践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10分)
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健全。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创新创业成果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明显。
6.青年教师培养与团队运行(10分)
有传帮带机制:导师制、听课评课、教学工作坊。青年教师在教学比赛、课堂评比中获奖。教研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有记录、有实效。
7.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5分)
在全校/全省范围内起到示范、推广作用。开展经验交流、公开课、师资培训。同行认可度高,社会声誉好。
(四)医学示范基地评比标准
1.教学条件与保障(20分)
师资队伍:有带教经验丰富的稳定教师团队,有教学激励、职称晋升倾斜、教学培训制度。场地与设施:设有示教室、技能训练室、PBL教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等专用教学场所。临床技能中心配备标准化病人(SP)、模拟人、仿真模型、OSCE考站。教学资源:具备电子图书、期刊、教学案例库、在线学习平台、考试平台等资源。经费保障:医院与院校专项教学经费投入,用于师资、耗材、设备、学生补贴。
2.教学组织与运行管理(25分)
教学管理体系:医院—科教部—科室三级管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出科考核、实习生管理制度等。教学档案:教学计划、轮转表、考勤、听课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完整可追溯。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实习轮转计划,定岗定科,不随意挪用学生从事非教学工作。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教学讲座制度化、常态化。质量监控:建立院级—部—科室三级教学督导,定期开展教学检查、评价与反馈。学校—基地同质化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评价。
3.实践教学实施与改革(25分)
教学内容:严格遵循国家医学教育标准、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要求。实践教学大纲、操作规范、实习指导书齐全,贴合临床岗位能力需求。教学方法:开展PBL、CBL、情景模拟、OSCE、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运用虚拟仿真、远程教学、智慧教学平台提升效果。技能训练:强化临床基本技能、急救技能、无菌操作、医患沟通技能训练。毕业实习/见习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效衔接。
4.医德医风与课程思政(10分)
将医者仁心、职业素养、医学伦理、医患沟通、法律法规融入全程教学。导师以身作则,无收受红包、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学生医德考评完善。典型育人案例、思政教学成果突出。
5.教学成效与人才培养质量(15分)
学生培养质量:出科考核、毕业考核、OSCE考核通过率高。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学生与同行评价:学生教学满意度高,专家督导评估优良。成果产出:指导学生大创项目、学科竞赛、临床技能竞赛获奖,发表教学论文、编写教材、获教学成果奖。
6.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5分)
承担区域内师资培训、教学观摩、技能竞赛承办。教学模式、管理经验可复制推广,在区域医学教育中具有示范作用。
(五)非医学示范基地评比标准
1.基地建设与条件保障(20分)
场地与设备:面积、工位、仪器设备满足教学需求,更新维护及时。师资队伍:有带教经验丰富的稳定导师团队,有教学激励、职称晋升倾斜、教学培训制度。经费投入:投入有保障,用于建设、运行、耗材、师资激励。环境与安全:安全制度、防护设施、应急预案齐全,符合教学与行业规范。
2.实践教学运行与实施(30分)
教学体系:有完善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考核标准,与理论课程衔接。教学内容:融入真实项目/生产案例,体现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过程管理:实习实训计划执行到位,过程记录完整,考勤与过程考核规范。教学模式:采用项目式、任务驱动、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等有效模式。
3.校企合作与共建机制(20分)
共建深度:共同制定方案、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同指导、共同评价。合作稳定性:有长期合作协议与年度工作计划,双方责任明确。资源共享:企业提供师资、项目、设备、技术支持,形成长效机制。
4.育人成效与成果产出(15分)
学生能力: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提升明显,实习考核优良率高。竞赛与创新:支撑学生大创项目、学科竞赛、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突出。示范案例:形成典型实践教学案例、育人成果可展示、可推广。
5.教学研究与示范引领(10分)
承担校级及以上实践教学改革项目、一流实践课程、虚拟仿真项目等。发表实践教学论文,出版实践教材/指导书。在校内或区域内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可开放共享。
6.管理制度与运行成效(5分)
组织机构健全,有专门管理办法、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水平高,实践教学过程可追溯、可评价。基地年度总结、持续改进机制完善。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实行“院级推荐、校级评审”两级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开展:
1.项目推荐
各二级学院组建以院长、教学副院长、督导组成员、骨干教师为核心的评审小组,制定院级评选细则,组织本院教师自主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2.项目培育
各学院成立专门团队,对标对表,对参评项目一一进行跟踪完善、细心打磨,确保高质量高要求培育。
3.校级评比
采取现场展示打分和平时专家随机听课、调研评分相结合。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序,按不超过参评团队总数30%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入选示范项目名单,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相关说明
1.示范教案评选申报人应提供自己主讲的某一门课程不少于20个学时的教案。
2.示范课堂评选申报人本年度上下两学期都应有不少于10学时的授课任务,以便于开展教学专家随机评课和学生满意度调查。
3.示范团队的申报应依托承担某一门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来组建,且有跨学科教师参与其中。
4.示范基地的评选申报应由二级学院牵头联合本学院学生实习基地来进行。
5.示范项目奖励依据学校最新教学奖励办法执行。
6.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院级评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教学氛围。评选结果将与年度学院教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
7.各学院务必于4月17日前将各类评选申报表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8.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示范基地推荐表(申报示范基地需同时填报此表).docx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