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湖北省教育厅2027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点击:10 时间:2026-04-20 文章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65号)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高校青年教师项目是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的项目。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所在单位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二)项目申请高校应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经费原则上由高校自筹解决,省教育厅将对被录取人员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且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81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湖北医药学院国内外师资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暂不接受以下人员受理申请

1不符合《湖北医药学院国内外师资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4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要求,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各项材料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均符合选派要求,并为推荐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二)申请人应于2026615(周一)前将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四、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国外期间,应遵守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协议书有关约定,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和留学单位的规定,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平安留学相关工作,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在教学、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目标和过程管理,妥善调整被录取人员的工作,指导协助其办理派出手续,保证其按期派出;要安排专人与在外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和检查其学习工作情况;留学人员回国后要配合做好总结评估,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申报工作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联系方式:科教楼203室,0719-8895160internationalexchange@hbmu.edu.cn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docx

附件4: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国内外师资培训管理办法》.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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