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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经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湖北医药学院增加教师、辅导员等招聘计划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序号

专业岗位

招聘单位

岗位要求

岗位

数量

1

专任教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预防医学教研室

硕士研究生,预防医学专业,其中本科须为医学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

1

2

专职心理咨询人员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其中本科专业为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原211985高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第二批本科及以上。硕士年龄30周岁,博士35周岁。

1

3

辅导员

学工处

硕士研究生,医学、思政、人文社科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内。

2

4

教学单位辅助人员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硕士研究生,管理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

1

备注:

“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具备岗位所需专业且本硕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涉外学历需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有其他要求的,按《资格条件一览表》中的条件执行。

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例:不超过30周岁,为19871231日(含当天)后出生的人员。

本次招聘只接受邮箱报名,请符合条件者按照附件中的表格据实填写个人信息,发送至hbmursc@163.com。应聘专职心理咨询、辅导员和教学辅助岗位的人员须于2018年5月6日下午6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具体的考核方案将在5月7日下午6点前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予以公示。应聘专任教师的须于2018510前投递简历。

联系电话:0719-8875316

特此公告。

湖北医药学院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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