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实验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凡未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需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的内容和方法
1、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及相关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等。
2、测试方式:统一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
(1)申报人报告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研究方向及成果,PPT形式,限时8分钟。
(2)专家提问。3分钟。
三、测试报名
参加测试人员请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提交现任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外文期刊需附检索报告,中文期刊需附万方、知网等数据库的检索页面)于11月18日之前交至职改办(人事处)。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11月25日上午,地点8号教学楼(具体教室请见当天考场外公示)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2018年全校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内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时有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申报评审。
八、测试费用
测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测试费:高级100元/人,中级50元/人。测试费用由申报人提交报名表时到职改办开据收费通知单,统一交学校计财处。
联 系 人: 黄 金
联系电话:8875316
湖北医药学院职改办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