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付轶)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市州纪委监委要协助省纪委监委加强对所在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领导和工作指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3月15日,十堰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荣、市纪委常委陈英明、市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徐伟等一行来校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全体纪检纪检干部参加座谈会。校纪委副书记夏永红主持会议并汇报工作。
党委副书记、校长王云甫代表学校感谢市纪委监委长期以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指导与支持。他表示,高校是立德树人的重要阵地,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将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意见》。
夏永红从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和关于建立在堰高校纪检监察“协作区”和“市校地”联动问题作了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就贯彻落实《意见》和市纪委印发的《十堰市纪委监委加强在堰高校纪检监察日常领导的工作举措》开展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三点共识: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市州纪委监委与所在地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联动协同机制,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要同心同向发力,市纪委监委将把湖北医药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本地区纪检监察工作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
徐荣对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湖北医药学院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办学特色明显,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为支持和服务十堰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职责履行得好。他强调,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促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力有效开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市纪委监委将精准履行上级交办的职责任务,进一步做好在堰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高校“协作区”“市校地”联动,创造性开展联建共建,强化市纪委监委对在堰高校日常领导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共同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大家还围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信访处置和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等具体业务实践操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编辑 鲍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