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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202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一、湖北医药学院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同发展,湖北省和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道教圣地武当山、中国水都丹江口”所在地——“全国十佳魅力城市”十堰市中心。

湖北医药学院前身是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始建于1965年11月,2010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学校拥有五张靓丽的名片:“全国文明单位”、“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全科医学教育和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地、国家临床医学技能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4年晋升为前2.2‰,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截至2024年11月,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7所附属医院,开设26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教职工1338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2144人,研究生1544人,留学生307人。

湖北医药学院1991年自学考试开考以来,先后开设了护理学、药学等12个专业(包括专业层次)。2008年学校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验收,批准成为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开展社区护理学自考独立本科段和自考全日制本科的招生。2011年经过湖北省卫生厅批准,被列为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主考学校。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新阶段,着眼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社会需求,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

湖北医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办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条件规范开展自考助学话动,立足国家需求、服务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目前,湖北医药学院与湖北财经专修学院合作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湖北医药学院为主考院校,湖北财经专修学院为主办单位。

三、办学优势及特色

湖北省是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合作办学双方积极响应号召,规范开展自考助学工作,优化管理、深化创新、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助学模式创新优化

围绕教学抓管理,抓好管理促教学。十分注重过程管理及内涵建设,将传统的教学模式分为“课程日常教学”和“考前强化辅导”两个阶段。“课程日常教学”与课程教学管理紧密结合,优化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考前强化辅导”教学环节,因材施教,制定科学高效的复习备考方案,学生考试通过率显著提高

◆严格管理培养优良品质

为每个班级配备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运用进教室、进宿舍、进活动、贴近学生思想的“三进一贴近”工作方法,建立师生网格化管理机制,每周开展周讲评,每月开展主题教育班会,打牢学生思想基础,促进学生养成教育及综合素养的提升;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聘请高级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用心培养每一位学生。

◆校园文化提升综合素养

创造良好育人氛围,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全体师生积极参与自考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开展了校园文艺汇演、艺术作品评展、校园达人秀,各类体育比赛、辩论赛、演讲赛、摄影大赛、时政征文、班级合唱赛、校园歌手大赛、心理健康知识竞赛、优良学风班评选、文明寝室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个性与风采。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艺兼收;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分类招生考试,高考成绩原则上达到当地专科录取线;少量招收具有高中、中专文凭或同等学力者;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报名方法

1、考生持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名。

2、外地学生可直接在当地招生报名点进行登记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详细填写新生报名表。

入学资格查询

学生可通过全日制自考本科招办电话咨询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开学统一在报到现场复核入学资格,符合条件的学生,正式入学。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

学习年限

学历层次

收费标准

计划招生数

公共事业管理

(护理方向)

四年

本科

13800元/年

100

公共事业管理

(健康服务管理方向)

四年

本科

13800元/年

200

备注: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均按照湖北省发改委鄂发改价调2025】66号文件执行;报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护理方向)学生应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毕业要求及待遇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修满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湖北医药学院副署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医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就业与落户

国务院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第31、32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同类毕业生相同。

技能证书

学生可自愿参加学校技能课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

学生毕业后可报考硕士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报名地址: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大楼515办公室)

学院官网:https://jxjy.hb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19-8891960

招生监督电话:0719-8891123 王老师

驻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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